2026年10月厦门市集美区杏林中心幼儿园非在编教职工招聘简章
2026年10月厦门市集美区杏林中心幼儿园非在编教职工招聘简章厦门市集美区杏林中心幼儿园创办于1963年,是集美区区属公办幼儿园。现有一园两址,共有21个班的办园规模。总园于2011年8月评审通过福建省示范性幼儿园;金博水岸分园于2026年9月评审通过福建省示范性幼儿园。现因工作需要,经集美区教育局同意,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公开招聘非在编财务人员(教辅岗)1人,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非在编财务人员(教辅岗)1人 (注:2026年11月起任职)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师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2.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等人员不得聘用。 (二)岗位条件 (1)大专及以上学历,财会类、财务管理、审计等相关专业毕业; (2)持有财务类相关证书,熟悉财务软件及办公软件,能独立完成账务处理、报表编制; (3)熟悉票据管理、税务申报流程,了解个税、社保公积金等相关业务; (4)具备财务内控和资金安全管理意识; (5)细心严谨,原则性强,严守财务保密规定,善于沟通; (6)年龄40周岁以下,有幼儿园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相关待遇 参照集美区教育局非在编教职工相关待遇文件执行。 四、报名须知 (一)报名方式 填写《厦门市集美区杏林中心幼儿园招聘非在编教职工报名表》(见附件)并附上相关证书材料复印件(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等材料)电子邮件发送至电子邮箱:xlzxyry@163.com。 (二)联系人 陈老师13616063638 (三)报名截止时间 2026年10月28日 (四)其他事项 1.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以学校电话通知为准。请保持电话通畅。 面试需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非在编教职工报名表 (2)身份证 (3)学历证书 (4)相关资格证书 (5)无犯罪记录证明 (6)其他可证明自己工作能力的材料 2.面试合格后,根据幼儿园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的医院体检,并将体检报告提交幼儿园。 附件:厦门市集美区杏林中心幼儿园招聘非在编教职工报名表.xlsx (11.0 KB) 厦门市集美区杏林中心幼儿园 2026年10月28日 原文来源:https://www.jimei.gov.cn/zfgg/202610/t20261028_1164843.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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