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第一季度宁德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41名)宁德市公安局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n一、招聘岗位 \n本次计划招聘辅警41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下表。 \n 岗位具体工作地点、内容、时间视实际工作需要而定,辅警须服从公安机关统一分配。 \n二、招聘原则及方式 \n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相结合的方法,择优录取。 \n三、招聘条件 \n(一)拥护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治观念;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应变能力,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有较高的工作责任感,服从公安局管理及工作安排。 \n(二)应为宁德市户籍(指公告发布前常住户口在宁德市的报考者),宁德市内外院校的2023、2024、2025届宁德市生源毕业生及宁德市内院校2025届毕业生,均视为宁德市户籍;年龄18至35周岁,指在1990年3月20日至2008年3月20日期间出生。 \n(三)应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报考者的学历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公告发布前取得)。 \n(四)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业技能的人员。 \n(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n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n2.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n3.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专门矫治教育的; \n4.因违纪违法等原因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n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n6.国家和本省规定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n四、招聘程序 \n(一)报名 \n1.报名形式和时间: \n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或线上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 \n现场报名地点:宁德市公安局大门警卫室(蕉城南路67号) \n(时间:3月26日-3月27日,8:00-12:00;14:30-17:30) \n线上报名邮箱:ndsgajrsc@126.com \n(时间:3月20日-3月27日,8:00-18:00) \n联系电话:0593-2972355。 \n2.报名资料: \n(1)《宁德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n(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必须一致); \n(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n(4)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主页与本人页); \n(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信网)下载的学位查询结果; \n(6)系退役士兵者,上传退役证等有效证件扫描件; \n(7)报考007岗位者,上传两、三轮摩托车(E或D)驾驶证。 \n(二)笔试 \n1.时间地点:以微信群或电话通知为准。 \n2.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时间为90分钟。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考岗位计划数的6倍,从高分至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能测试考生,笔试合格线依情况而定。 \n3.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包括法律基础知识、基本常识以及对公安机关和公安工作的知悉情况等(不指定考试参考书)。 \n(三)体能测试 \n1.时间地点:以微信群或电话通知为准。 \n2.测试项目: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 \n3.体能测试合格者方可进行面试。体测合格线依情况而定。 \n(四)面试 \n1.时间地点:以微信群或电话通知为准。 \n2.面试成绩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应聘目的、政治立场、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价值观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面试合格线依情况而定。 \n(五)体检、政审 \n1.笔试成绩和体能测试均合格的人员,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用自理。 \n2.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体能测试成绩半年内有效,若有人放弃录用或辞职,可从未录用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n3.按照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家庭成员情况等,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n(六)公示和签订劳动合同 \n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 \n(七)岗前培训 \n聘用人员按照市公安局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岗前培训。 \n五、福利待遇 \n根据人员学历和岗位层级的不同,全年平均工资在每月3500元至4500元之间不等(含单位应缴纳的“五险一金”部分)。具体工资标准按照《宁德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n六、招聘纪律 \n应聘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纪律要求,服从招聘组织实施部门的安排。有下列行为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n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相应考试或聘用资格者; \n2.应聘人员在笔试、面试和体能检测过程中作弊者; \n3.有其他违纪情形者。 \n七、其他事项 \n1.应聘人员应确保手机通信畅通,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试或体检、政审时,应携带身份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的,视为自动弃权。 \n2.从宁德市公安局往期公开招聘的辅警岗位辞职者不得报考。 \n3.食宿自行解决。监察协作支队辅警执勤期间包食宿。 \n4.应聘人员提交的各项材料,由我局统一存档保管,不再退还。 \n附件:宁德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xls (23.0 KB) \n宁德市公安局 \n2026年3月20日 \n原标题:宁德市公安局2026年第一季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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