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莆田市司法局招聘非在编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公告(2名)根据工作需要,我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具体内容如下: \n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n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2名。 \n二、招聘条件 \n(一)年龄在18-35周岁之间(即1990年7月至2008年7月期间出生); \n(二)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n(三)热爱社区矫正工作,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社会奉献精神; \n(四)身体健康; \n(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科限法律类专业,本科限法学专业。 \n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从事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 \n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行政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司法机关正在处理的; \n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或者其他开除处分的; \n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n4.具有其他不适合从事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的情形。 \n三、招聘方式 \n(一)公告时间:2026年6月30日至7月6日,报名时间:2026年7月7日至7月13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n(二)报名地点:市司法局人教科(509室)。 \n(三)符合条件人员须本人到场报名,不能委托他人代报。报名时须提交个人简历,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n(四)根据报名情况,进行面试,择优确定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n四、聘用待遇 \n月工资3000元,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个人部分由自己承担)。拟聘用的人员聘用合同签订之前,须提供无违法违纪犯罪证明、个人征信证明和体检(自费)报告单,试用期1个月,由劳务派遣单位办理入职手续。 \n联系电话:0594-2697017,联系人:陈松凡 \n联系电话:0594-2698370,联系人:柯晓敏 \n莆田市司法局 \n2026年6月29日 \n原标题:莆田市司法局关于招聘非在编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的公告 \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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