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三明永安市新任教师招聘公告(51名)2026-03-10 15:16:14 教师招聘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6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笔试服务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6〕2号)和《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6年永安市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计划招聘51名,其中高中20名,中职1名,初中30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即1987年3月至2008年3月期间出生),具体年龄要求以招考职位为准。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教师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详见《2026年永安市新任教师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2)。 5.报考者的学历(学位)、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毕业生,岗位要求的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往届毕业生:岗位要求的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等,须在2026年3月18日前取得。使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名的考生,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6.使用《福建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进行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报考者可以通过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阅。报考者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名称为准。 7.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可以报考。 8.报考者填报的专业、学历(学位)层次须存在对应关系,并与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学历(学位)层次相匹配,与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学历(学位)层次一致。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以及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4.按有关规定或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后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人员; 5.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三明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7.2026年毕业的公费师范生(永安籍公费师范生另行安排专项考试); 8.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明确的回避关系的人员;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0.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11.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即2026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12.曾通过享受政策待遇(加分、专门岗位等)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专门岗位。 13.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有:发布通告、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 (一)发布通告 本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的岗位、人数、招聘资格条件、招聘办法及程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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